近日,网友发布的一则安徽合肥肥西“两女子绿化带偷花”的视频引发关注。视频中,两名女子在路灯下,径自将绿化带独杆月季上盛开的十余株月季花折下,塞进随身携带的袋子里。
有网友谴责道,“公共财产岂能随意侵占”,称“偷花将被罚款两千元,还需写保证书并由街道办领人”。
园林建设中心——
将加大巡查力度,发现后移交城管及公安部门处理
针对网友视频举报情况,肥西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一工作人员表示,已接到12345转办的反映,但其并无执法权,未来将加大巡查力度,若再碰到不法行为将移交给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查处。
“一般来说,执法人员会先通过现场勘查、调取监控等方式锁定嫌疑人,随后责令其停止侵害、退还或赔偿花卉,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。若破坏行为导致绿化带无法自行恢复,还需责令行为人补种同等数量、质量的花卉。”该工作人员介绍。
城管局明确——
损坏城市树木花草,违反城市绿化条例
4月28日下午3时许,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肥西县城市管理局,一工作人员表示,根据《合肥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规定》,城市园林绿地受法律严格保护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破坏。
法规层面,涉事女子的行为已涉嫌违反《城市绿化条例》。该条例明确指出,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,将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;若造成损失,还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工作人员表示,根据当地城市绿化条例相关实施细则,处罚力度会综合考量花卉价值、破坏程度及行为人主观恶性等因素。例如,若涉事花卉为名贵品种,或破坏行为导致绿化带景观严重受损,罚款金额可能大幅攀升。
此外,若偷花行为被认定为盗窃公私财物,还将面临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处罚,包括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编辑 荣禾
(如有爆料,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 029-8888 0000)